现在学家电维修有前途吗_2012想学家电维修的人
1.海尔空调售后怎么样?
2.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的介绍
3.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催乳师,就是通过中医推拿手法,为产妇解决产后无乳、乳少等症状的专业护理人员。催乳师通常来说是只有女性才能做的工作,但是女性力量缺乏,而男性催乳师力量会更到位,效果会更好。
国外男护士在护士岗位上占有很高的比例,并且薪水也要高于女性,而在国内却相对较少,因为病人对男性有粗手粗脚、不温柔的偏见,以及传统思想上的“这是女人的活儿”,而导致男护士被视为无能或无前途。
男妇科医生似乎还是能被大部分人接受的职业,但也并非所有人都接受。来看病的都是女性,而许多妇科疾病又与隐私部位相关,不难会造成女病人与男医生间的尴尬,但是在疾病面前,尴尬又能算什么呢,健康最重要!相比于女医生来说,男妇科医生精力更充沛,对女病人要更耐心。
月嫂一词便将该职业归为女性行业,但是2012年一位硕士男进入月嫂行业,让该行业不再只是属于女性,虽然男月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多有不便,但是男月嫂的细心和专业度却是很高的,而且月嫂工作强度大,男月嫂在体力上比女月嫂要有诸多优势。
将男性营业员引入女士内衣柜台,是为了适应现代消费者的需求。因为如今女性内衣的礼品化趋势已渐渐增强,不少男性顾客也会常前来购买。但男性购买者往往不好意思开口提问。如果柜台增加男营业员,不仅能够帮助男性顾客为女士挑选内衣,“多一分同性沟通的便利”
美容院向来是女人的天下,但是近来美容院也开始渐渐出现男人工作的身影,但是这些男美容师却大多服务于男顾客,女性一般害怕将自己面部可怕的皱纹、暗疮、扁平的身材、肥大的肚腩展露在异性面前,因此很少有女顾客要男美容师来服务。
这份工作,一般顾客穿的都少,如果是男师为女顾客服务的话,难免会尴尬,而最近风靡台湾的猛男师更是将该职业推向风口浪尖。不过,他们是有职业素养的,如果是一心一意为顾客的健康着想,别人又多说什么闲话呢,不如去让上班产生的劳累在师的指尖下消失!
男保姆这份职业似乎有那么点偏粉,难以被社会接受,因此男保姆在家政服务行业是很稀缺的,但也是需求很大的。与传统保姆不同的是,男保姆可以承担家具保养、家电维修、室内布置、家庭园艺、土木工程等重型工作,并且在照顾老人上男保姆力气大、精力旺正适合长时间陪护。
海尔空调售后怎么样?
D2012”即2SD2012的缩写形式,该管为高放大倍数的音频大功率管,一般用于伴音功放。其
主要参数为:BVceo60V/Ic3A/Pc25W/hFE100。 与正常大功率管子测法相同。
在彩电中作枕形校正管. 2SD1406=60V/3A硅NPN三极管。
2SD2102=60V/3A硅NPN三极管。
D1406可以用D2012代换。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的介绍
我的海尔空调一年过后(2011年)就坏了(没楼上的那么悲剧,用了一年),当时也是最热的时候,叫售后来修,第一次修好收了了240,走了两天之后又坏了,又过来修,换了个什么零部件又收了160,又坚持了一年,今年又是同样的时间,又坏了,昨天给售后打电话,和工人约好了下午五点半去修,五点二十给打电话,他说在另一家,等下过来,我还问他到底今天能不能过来,不过来我还有事情,他说没有问题,结果我等到八点的时候还没有来,就给他打电话,后来接连打了十几个都打不通,今天又给他们打电话,又有一个师傅给我打电话,打电话告诉我上门费一百,其他的另计,我当时就迟疑,我也是做家电的,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上门费的事情,这都不说什么,当时师傅那说话的口气让人很奔溃,言外之意就是你搞不搞得起,产品不好我都不想多说什么,这服务啊,一塌糊涂,每年修一次得三四百,其实可以考虑换空调了
另:海尔的服务都是承包的,公司没有售后团队,甚至经销商都是通过售后赚点钱,这些承包商就更是唯利是图了,海尔的产品和服务伤不起啊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公布。该《办法》共16条,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第五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第六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第七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八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第九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
(二)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
(三)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
(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第十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发现同一品牌、类型或批次的家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报生产者、销售者,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冒伪劣产品。第十二条 鼓励家电维修经营者建设完善的维修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统一负责维修服务的业务受理、质量监管、费用结算、投诉处理等业务。第十三条 家电维修服务业协会应当积极为家电维修经营者提供服务,维护家电维修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督,做好行业自律、行业统计和家电维修经营者信息备案工作,促进行业发展。第十四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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